●他城已聞聲而動強推新政禁城中村亂收水電費,廣州幾時有動靜?
  ●因城中村水管破損、滴水嚴重,房東自辯“不連連提價虧得太厲害”
  羊城晚報記者 李雯潔 實習生 範春苗
  我們這裡自來水又漲價了,已經漲到了5.5元每噸的天價了!”近日,住在天河區東圃珠村的葉先生向羊城晚報記者道出了他的苦惱,稱房東通知各租戶,自來水價格從國慶後要由4.5元/噸上調為5.5元/噸,這讓珠村一帶的租房蚊族難以承受,直言“價格高得實在太離譜”。
  目前廣州居民生活用水採取階梯收費方式,每月每戶用水量在26噸以下的,水價為1.98元/噸;階梯收費最高僅3.96元/噸。這5.5元/噸的貴價水費又從何而來?
  租客叫苦
  水價5.5元/噸 蟻族們無力承受
  “就因為我的身份是租房客,就要承受高過正常價近2倍的水費,這不公平。”葉先生租住在天河區東圃珠村的一套出租屋內,被出租屋的“天價”水費攪得苦不堪言。葉先生稱,家中每月要用十幾噸水,此前房東收取的水費為4.5元/噸,已屬貴價水費。“在附近一帶的出租屋也都是收取這麼高的水費”。
  “十一”後,房東又通知葉先生,從本月起,自來水價格調整為5.5元/噸,給出的理由是,村裡統一管理自來水的水工組要求漲價。“我現在每個月工資收入在3000元左右,房租水電合起來至少要1300元,幾乎占了月收入的一半,”葉先生鬱悶地說,沒想到現在水費又要漲,光水費開銷每個月又增加了幾十塊錢,實在讓他難以接受。
  據葉先生表示,他曾就此問題向珠村實業有限公司反映,但並沒有得到解決,“他們的態度就是,水費就是這樣,租客能負擔得起的就住,負擔不起的可以再去找其他合適的地方住。”在葉先生看來,對於收入不高的打工一族來說,住在城中村本就是看中其相對低廉的房租,沒想到水電費又把大家難倒了,“希望相關部門可以調整一下,讓水費相對比較合理一些,最好自來水公司定什麼價,房東也就按價收取費用,不要再這麼離譜地漲價了”。
  房東申辯
  村裡漲只好跟漲 不然虧得很厲害
  記者來到珠村的村委即珠村實業有限公司時,其大門外便張貼了《關於調整自來水價格收取標準的通知》,該通知上說明,根據省、市有關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和本村的實際情況,於10月1日對珠村的自來水價格收取標準進行調整,其中居民生活用水中,本村村民價格標準由原來的2.96元/噸調整到3.3元/噸。
  本村村民水費調整為3.3元/噸,那珠村的租戶呢?對此,珠村實業有限公司水工組的工作人員表示:“我們珠村水費虧損很厲害,每個月虧損十幾萬,所以我們才調整價格的。”對於租客的水費增加到5.5元/噸,他表示,本村村民的居民生活用水調整後為3.3元/噸,租客水費是由房東負責收取,具體情況不清楚,而他們只負責收取房東的水費。
  “村裡面漲了所以我們才漲的。”葉先生的房東謝女士說,“即使漲價我們也掙不了多少。以前收4塊5我們都要虧得很厲害,現在5.5元也就剛剛好而已。”她表示,會虧本是因為很多租戶都會滴水,滴水時租戶的水錶不會轉,但是房東的總水錶就會轉。
  何時破題
  東莞強推新政禁亂收水電費
  廣州是否有意效仿打破亂象?
  其實,出租屋房東亂收電費問題由來已久。在廣州本土網站上,投訴帖也比比皆是。網友椰穗在今年6月就發帖稱,自己租住在天河區棠下村的出租屋,水電費從3.5元上漲到了5.5元,“請問是否通過了物價局?難道這樣離譜漲價,物價局不管的嗎?是不是水費都是可以亂定的?”而住在海珠區侖頭村的小陳也反映出租屋水費上漲到5元。
  雖然說,租客和高價水電費,很多時候就是一對“孿生兄弟”。但在東莞,這種持續多年的亂象被率先打破。據瞭解,從今年4月1日起,東莞貫徹落實出租屋水電費征收新政,出租屋水電費若沒有按照終端用戶價計價收費,將受到最高10萬元的處罰。
  相對於東莞的出租屋水電費征收新政,天河區物價局工作人員表示廣州暫時沒有此類政策,廣州市物價局目前出台的水價政策,主要針對自來水公司直接抄表到戶的住戶,而城中村則由村裡總水錶計算水費。“珠村水費5.5元/噸差不多也算是合理,因為有的城中村水管破損和租戶滴水現象比較嚴重的話,收五塊多一噸是有可能的。”
  天河區物價局工作人員表示,城中村多存在水管破損情況和部分住戶用水龍頭滴水等問題,導致水管漏水或水管滴水過程中,租戶的電錶沒顯示,而房東和村裡總水錶在走,這中間就會存在一定的差價,同時按自來水公司收費標準,可能租戶自己使用的水量可按第一階梯收,但是房東和村裡總水錶就可能是按第二、第三階梯收,相對也存在差價,因此房東就會通過漲租客的水費,來分攤這中間存在的差價。
  在此情況下,是否就應由租戶來承擔水費價差,標準又如何制定?工作人員表示,城中村內具體到各住戶的水費收取,沒有一個固定的標準,主要由各城中村根據本村具體情況制定收取標準。
  隨後,記者也就此事咨詢了廣州大同律師事務所主任朱永平律師,朱律師表示這是租戶和房東之間合同約定問題,如果在租戶租用房子簽訂租用合同時,雙方沒有約定好相關加價等問題,而在租用期間,再要求水費加價並不合理,租戶可以拒絕支付。如果拒絕未果,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房東,維護自己的權益。
  ·李雯潔·編輯:鄔嘉宏  (原標題:廣州城中村水價5.5元/噸 租客叫苦蟻族們無力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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