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天追逃188人、120天追逃288人、135天追逃428人、最後27天追逃252人,“獵狐2014”專項行動從7月開展以來,成效一路攀升。
  公安部昨天發佈的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12月31日,“獵狐2014”專項行動共抓獲外逃經濟犯罪人員680名,其中投案自首390名。公安機關共派出70餘個境外緝捕組,抓獲的逃犯涉及69個國家和地區。
  □權威發佈
  習近平多次批示獵狐行動
  昨天,公安部召開“2014獵狐行動”新聞發佈會。
  公安部黨委委員、部長助理、“獵狐2014”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副組長孟慶豐介紹,此次專項行動是為了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強國際追逃追贓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精神,大力策應中央反腐敗工作大局,是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指導下進行的。
  他表示,習近平總書記、王岐山等中央領導同志對境外緝捕追贓工作高度重視,多次就專項行動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公安部主要領導和主管副部長親自部署發動、直接指揮調度。各地公安機關“一把手”也靠前指揮,並強化人力、物力、財力投入。
  自首者共390名超半數
  在昨天的新聞發佈會上,公安部通報了“獵狐2014”專項行動的戰果。
  孟慶豐介紹,截至2014年年底,共抓獲外逃經濟犯罪人員680名,相當於2013年全年抓獲總數的4.5倍。其中,緝捕歸案290名,投案自首390名。
  孟慶豐說,2014年10月10日,發佈的《關於敦促在逃境外經濟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在獵狐行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勸返的390名逃犯中,有332人是在通告發佈後自首的。另外,公安部與最高檢協作開展對職務犯罪境外逃犯的緝捕,並抓獲了一批外逃職務犯罪人員。
  涉案過億元者共計74名
  據孟慶豐介紹,680人中,涉案金額千萬元以上的208名,涉案金額超過億元的占74名。
  另外,此次行動抓獲的逃路時間最長的為22年,另外潛逃10年以上的達117名,潛逃5年以上的為196名。
  孟慶豐還表示,全國公安機關共向90餘個國家和地區執法機關發出協查請求,派出70餘個境外緝捕組,抓獲的逃犯涉及69個國家和地區。公安部共派出14個工作組,奔赴重點地區指導督戰。
  據瞭解,獵狐行動期間,中國警方共向泰國、菲律賓、馬來西亞、越南、老撾、緬甸、印度尼西亞等東南亞國家派出30餘批次工作組,緝捕逃犯229名,占到總人數的34%。
  □對話
  獵狐已結束追逃不會停
  公安部“獵狐2014”行動辦負責人、經偵局副局長劉冬
  追贓比追逃難度更大
  京華時報:為何沒有披露追贓的情況?
  劉冬:追逃和追贓是一體化的,原則就是“追逃、追贓並重”,追贓工作也在不斷地推動。具體到追贓的金額,確實很難統計。因為有的犯罪人員,雖然人逃出去了,錢並沒有帶出去,這筆錢就不能算是從國外追回來的。
  京華時報:追贓工作的方式怎樣的?
  劉冬:追贓的難度和程序,與追逃完全不一樣,比追逃要複雜很多,追逃的話,人是這樣的一個長相,有自己的特征和信息。而追贓則主要有兩個方面的難點,首先是因為各個國家執法機構對於追繳贓款的法律規定和具體操作的規定各不相同,幾乎每一個案件的追贓工作都要臨時地去研究相關國家的一些規定,這就使得追贓的過程非常漫長。另外,追贓的證據要求也非常高,資金的流轉,就不像人員的流動那樣特征明顯。
  京華時報:有什麼具體例子來說明追贓的困難?
  劉冬:比如如何證明是贓款的問題,有的人外逃,可能錢帶的也不多,其次打出去的錢,走的是非法程序,像地下錢莊等,連線索都很難找到,沒有痕跡。也有一部分是通過項目等所謂正常合法的手續,如果走的是正常的銀行渠道,也要證明這筆錢是他的涉嫌犯罪所得,各個國家對證據的要求特別高。不管客觀原因還是案件原因,追贓都要比追逃要滯後一些。
  京華時報:追贓的工作目前進展如何?
  劉冬:目前我們已啟動多起追贓的案件,但進展比較緩慢,尤其是西方國家,要求更高。如果被追逃人員隨身攜帶的現金和銀行卡,大多能直接帶回來,有一次追回兩百多萬。但在有些國家,即使身上帶有錢,也不一定會讓帶回來。從辦案的角度來說,我們工作的宗旨是希望人贓俱獲,追逃追贓並重。專項行動結束後,會進一步研究追贓方面更好的辦法。
  追逃民警曾疑染埃博拉
  京華時報:在追逃過程中,有沒有什麼難忘的經歷?
  劉冬:境外的追捕有很多困難,是在國內所想不到的。比如在埃博拉比較嚴重的時候,追逃隊員趕到尼日利亞。其中一個隊員到了尼日利亞就發高燒,燒到了39度多,大家懷疑他是不是感染了埃博拉。最後,使館請來醫生檢查發現,其患上了瘧疾。在兩天之內,隊員不敢出去,怕被懷疑是埃博拉而隔離,他每天在樓道和房間里跑步發汗,一天喝二三十瓶礦泉水,病好後,立即投入到緝捕行動中。
  京華時報:劉金國副部長曾表示,追逃不力的地方公安機關要到公安部檢討,會有處罰嗎?
  劉冬:劉部長這樣的一個提法,主要目的是為了激勵大家。坦率地說,幾乎每個省都很儘力,只有個別一兩個省,確實因為逃犯太少,而且潛逃的方向還確定不了,再怎麼發力,不一定能取得預期收效。絕大多數地方,都非常盡心儘力。劉部長的講話是一個“激將法”,希望各地都盡全力投入“獵狐”行動,但這種精神確實激勵了大家。
  京華時報:獵狐行動結束後,下一步有何打算?
  劉冬:行動結束只是專項行動在節點的一個結束,並不表明追逃的結束。“獵狐”已經成了境外追逃的代名詞,追逃是不會停止的。已經放出去的追捕線索,還會不停地反饋回來,因此我們還會保持相當的警力,把這項工作持續做下去。
  □追問
  1
  為何超三成歸案者來自東南亞?
  據“2014獵狐”行動有關負責人在接受京華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雖然沒有統計嫌犯外逃到哪個國家最多,但嫌犯出逃時一般有兩個規律。一是選擇容易逃跑的國家,也就是辦簽證比較容易的國家和一些實行落地簽的國家。部分嫌犯往往將東南
  亞國家作為跳板,再往其他國家逃跑。二是嫌犯往往選擇華人較多的國家,華人比較多不容易暴露,而且容易生存下來。
  2
  為何自首比例超過半數?
  劉冬告訴京華時報記者,勸返的效率很高,原因有很多。很多人覺得有點錢,跑出去繼續榮華富貴,應該會挺好。但跑出去才發現,根本不像出去之前想像的那樣,老是處在恐懼之中。很多人出去找老鄉,但老鄉也不會養閑人,出去之後就處在一個很尷尬的境地。身上背著一個逃犯的名聲,也不敢隨便出門。以前是一個大老闆,銀行行長,在國內是指點江山的人物,跑出去之後只能靠簡單勞動掙錢,給工地拉線之類的。甚至有的人雖然有錢,但錢都在卡上,不敢取錢。吃飯就是趁人少的時候,在超市買點東西,一吃吃好幾天。
  劉冬舉例稱,山西的兩個逃犯,本來是一個公司的董事長和總經理,帶了一些錢出去,跑到南非,買了一套房子,準備在當地住下來。“還沒住呢,當地的黑社會就拎著槍來了,嚇得兩人不敢出來,黑社會最後把兩人的司機殺了”,劉冬說,當時兩人趕快賣了房子,跑回東南亞。最後錢花得差不多了,從心理上又愧對老人和孩子,後來被勸返回來。
  3
  為何最後一個月抓逃數猛漲?
  獵狐行動後期的成果明顯比前期大,而且自首人員的比例更高。對此,劉冬表示,去年10月10日公安部等四部門發出的敦促回國投案自首的通告,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據他介紹,到了公告截止期的最後幾天,很多人打電話,幾乎是“排隊自首”,生怕趕不上時間。有一些人因為各種原因沒排上,比如有工作、有生意,有的是有老人、有孩子,他們打電話跟警務聯絡官和辦案單位聯繫,問還能不能自首。還有很多是家屬幫助勸回來的,很多家屬拿著通告拍了照片,給逃犯發過去。
  另外,去年10月30日及12月初,公安部先後召開兩次會議。公安部黨委副書記、副部長、“獵狐2014”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組長劉金國進行部署,要求向外逃經濟犯罪人員發起總攻,奪取“獵狐2014”專項行動的決定性勝利,並要求明確省級公安機關主管領導的第一責任。
  劉冬表示,這種“激將法”激勵了大家。各個地方公安機關主要負責人都非常重視,親自解決問題,分管的廳長更是將獵狐當作一件大事,各省的行動辦不停地主動跟公安部行動辦聯繫,彙報相關情況。
  □落地
  北京檢方抓獲12名在逃貪官
  1月6日,北京警方剛剛公佈的“獵狐行動”中,在泰國警方配合下,一名貪污公款1400萬元人民幣的外逃經濟犯罪嫌疑人張某在泰國境內落網。此外,記者昨天從北京市檢察院瞭解到,自2014年9月最高檢開展了追逃追贓專項行動以來,北京檢方已抓獲12名在逃貪官。
  同時,在“獵狐行動”及最高檢追逃行動的威懾力下,多名貪官主動自首。其中,2014年12月22日,潛逃美國2年半的遼寧省鳳城市原市委書記王國強(副廳級)回國自首。北京檢方介紹,潛逃國外的官員大多“偏愛”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這些國家和我國沒有簽訂引渡條約,華人多,生存環境比較好。但事實上,許多外逃貪官的日子並不好過,特別是那些沒有外國身份的,被敲詐、被搶劫的事時有發生,他們又不敢報警。
  京華時報記者楊鳳臨
  □獵狐之最
  犯了事兒就往國外跑,“狐狸”們可謂機關算盡。不妨讓我們來評點一下,這當中最刁頑的“狐狸”是哪幾隻。【最能藏:浙江葉某】
  680人中潛逃時間最長的是浙江葉某,潛逃22年,可謂“最能藏”。
  2014年12月10日,浙江公安機關通緝的涉嫌貪污罪潛逃意大利22年的經濟犯罪嫌疑人葉某被緝捕回國。【最能躲:福建魏某】
  2014年11月25日,福建公安機關通緝的涉嫌集資詐騙3000萬元潛逃境外的經濟犯罪嫌疑人魏某從瓦努阿圖被緝捕回國。
  為緝捕該犯,工作組輾轉澳大利亞、法屬新喀里多尼亞、日本、瓦努阿圖四國,是“獵狐2014”專項行動開展以來,為緝捕嫌疑人輾轉國家最多的案件。魏某可謂“最能躲”。【最能跑:河南周某】
  2014年9月24日,河南公安機關通緝的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1億元潛逃哥倫比亞的經濟犯罪嫌疑人周某被成功緝捕並押解回國。
  為完成緝捕任務,工作組往返距離達四萬餘公里,是“獵狐2014”專項行動開展以來,緝捕往返距離最長的案件。“最能跑”當屬周某。【最耗神:上海張某】
  2014年9月18日,上海公安機關通緝的涉嫌金融憑證詐騙1000萬元潛逃境外的經濟犯罪嫌疑人張某,經過境外工作組長達一個半月的艱苦努力,終於被押解回國。
  這是“獵狐2014”行動中境外緝捕耗時最長的案件。對張某的行動,可謂“最耗神”。【最能坑:北京李某】
  2014年11月30日,北京公安機關通緝的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38億餘元潛逃越南的經濟犯罪嫌疑人李某被勸返回國,此乃“獵狐2014”行動中涉案金額最大的案件。38億餘元,李某當屬“最能坑”。
  據新華社  (原標題:獵狐行動最後期限 嫌疑人排著隊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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